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摆在中国面前的一道“结构性大题”。与许多省份不同,广东此刻站在一个微妙的交叉点上:一方面,它是全国“最年轻”的大省,拥有庞大而充满活力的劳动力市场;另一方面,它也将在未来十年迎来老龄化速度最快的阶段。如何在“最年轻”与“最快老”的双重坐标中寻找解题之道?
“庞大的人口体量与复杂的结构变化,使广东既是全国养老金融发展的最优土壤,也面临最迫切的制度创新任务。”8月24日,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郑秉文在接受南方日报、南方+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广东不仅拥有覆盖8200万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全国领先的商业养老金融试点和总资产超47万亿元的金融产业基础,更有条件率先建立“养老金融·银发经济先行区”,把三支柱养老金与银发经济深度耦合,形成资金积累、产业发展、就业吸纳和财政反哺的闭环循环。
郑秉文
他特别提出,广东可以通过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的“自动联合加入机制”等突破性探索,推动三支柱养老金与银发经济深度耦合。这不仅关乎广东自身的未雨绸缪,也有望为全国养老金融改革提供具有推广价值的“广东样本”。
广东是养老金融制度创新的最好土壤
南方+:广东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经济体量庞大,您如何看待广东发展养老金融的基础和迫切性?
郑秉文:广东省是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最低的省份之一,逆生长成“最年轻大省”,这是发展养老金融的最大优势。所以,三支柱养老金的基础条件最好,这是第一个特点。例如,第一支柱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将近540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近2800万人,合计将近8200万人,基金累计结余1.9万亿元,占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8.7万亿元的22%。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覆盖191万人,年金基金规模1400亿元;职业年金基金累计结余2800亿元,自2020年投资运营以来投资收益率达8.14%。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超过2000万人,约占全国参加人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个特点,商业养老金融试点领先。广东是全国获全品类养老金融产品试点的两个地区之一。养老理财、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特定养老储蓄、商业养老金等试点均已开展。有49款养老理财产品累计销售62.8亿元,特定养老储蓄累计销售79.6亿元,能满足多元养老资金配置需求。
第三个特点是金融业高度发达。截至2024年底,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24万亿元,占GDP比重8.8%;全省金融机构总资产超过47万亿元,占全国的1/9;存贷款规模分别达到36.6万亿和28.4万亿元,均占全国的1/9;上市公司875家,总市值14万亿元,占全国的1/6;保费收入突破7300亿元,占全国的1/8。银行业资产总额、保险业资产总额等均位居全国第一。同时,民营经济发达,新市民群体庞大,保险、投资等潜在需求旺盛,可为养老金融发展注入资金动力,并提供多样创新可能。
第四个特点是跨境养老金融具探索优势。《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多次提及养老,香港“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10多年来的发展已经很成熟,在助力跨境养老发展方面是个很好的“通道”。香港老龄化严峻,港人北上养老渐趋普遍,借跨境金融服务优势,广东有机会探索跨境养老金融合作,构建湾区养老金融特色体系。
虽然广东省养老金融的基础条件很好,在全国领先,但也呈现出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特点也比较明显。
第一,养老金融发展不充分是相对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而言。尽管广东人口老龄化程度最轻,但加速的趋势也很明显。2023年1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东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到2025年,广东省户籍人口老龄化系数将突破17%,到2030年将突破20%,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因此,广东省需借养老金融积累资金,未雨绸缪缓解养老资源供需矛盾。
第二,养老金融发展不均衡主要表现在省内地区间、支柱间。例如,第一支柱参保者80% 集中于珠三角,区域不均衡。大力发展养老金融,利于充实第三支柱,助力粤东、粤西、粤北完善养老保障,实现全省均衡发展。在三个支柱之间,相对于第一支柱和第三支柱,第二支柱覆盖人数较少,当然,这与产业结构有关。
养老产业金融化探索提速
南方+:广东、广州在养老金融与养老产业对接上具备哪些优势和突破口?
郑秉文:广东省在养老金融与产业对接上成就成效显著。例如,我刚才说过,养老理财、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特定养老储蓄、商业养老金等试点陆续开展,可充分借助试点政策红利,积累产品设计、市场运营等经验,更好地匹配养老产业多元资金需求,并为养老产业融资模式创新提供土壤。另外,广东省构建了“险资入粤”平台,引导保险资金优先投资医疗养老事业,保险资金已通过自建自营、股权收购等形式,对广东养老健康领域累计投资金额达几百亿,能有力支撑养老机构建设、康养项目开发等资金密集型养老产业环节。
广州市委金融办等多部门5月份联合发布了《广州市关于促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养老金融十二条),为养老金融服务养老产业发展明确方向。再如,广州市有的区金融业十分发达,超过GDP的20%,老年人人口也十分集中,具有构建场景化“金融 + 养老”融合模式的条件,有利于快速检验养老金融服务或产品与养老服务衔接的有效性,发达金融行业则可为养老产业针对性开发产品,像联合打造一站式银发消费体验中心等。
从广东省、广州市等一系列政策,养老金融的布局和前瞻都很引人注目,很多突破口都引起业内的广泛关注。例如,在探索养老基础设施REITs方面,广东有不少运营稳定的养老公寓、医养结合机构等,若借此盘活存量养老基础设施资产,有助于吸引社会增量资金,推动养老项目扩建或品质升级,并为投资者提供多元选择,进一步打通产业与金融的良性循环。再如,在强化跨境养老金融服务方面,可依托大湾区优势探索跨境养老金融合作,支持金融机构提供跨境服务,以吸引港澳人士利用金融工具投资广州养老服务项目,或使用香港保险等金融资源享受广州性价比更高的养老及医疗护理服务,开拓跨境“保险 + 养老”等新市场。再如,在养老信托与多元养老服务融合方面,有些老年人有资产托付需求,可借养老信托将老人资产与个性化养老服务对接,挖掘更多养老服务消费场景。
最后,我再提一下老年人反向住房抵押贷款养老保险业务,在全国已经搞了十多年,但很不尽人意,原因很多,既有宏观政策缺位,也有微观营商环境和文化传统等原因,这项业务在香港做得非常好,广东有条件能做好它,既能盘活存量住房,又能解决老年人养老保险的困境。但是,要有政策上的突破,广东和广州也应有这些条件;也有挑战,尤其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下行趋势下。
探索“先行区”与制度创新新路径
南方+:您对广东推动养老金融与养老事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协同发展有何建议和期待?
郑秉文:在发展养老金融和银发经济方面,广东有三个优势可以相互结合起来。一是广东省在养老金融方面独具优势,基础很好。二是广东的银发经济产业十分发达,虽然老龄化程度最轻,但老年产品、老年产业都非常发达。三是广东是全国最大的就业市场,劳动力市场环境最好,多年来吸引了全国的20%-25%的外来务工人员,外来人口居全国之首。结合这三点,广东省有条件再获得一些政策支持,把广东省打造成“养老金融∙银发经济先行区”。
建立“养老金融∙银发经济先行区”,也还是从保持和发扬第三个优势的角度来考虑的,那就是中国人口老龄化是一个长期趋势,老龄产业大有前途,必将成为广东省维持全国最大就业市场和吸引外来人口之首的“风口”。
郑秉文
建立“养老金融∙银发经济先行区”,可向中央申请一些特殊政策,广东省具备条件。这样的话就会形成良性互动的“闭环”:养老金融会积累更多的中长期资金,支撑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发展,而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跃升可吸纳外来务工人员,牵引和吸引外来务工人员的持续流入,保持就业大市场的地位,继续降低人口老龄化的系数、稀释老年抚养比,维持劳动力市场的活力,老龄产业的发展成果可增加财政收入,进而反哺养老事业的发展,有财政能力维持某些养老事业的公益属性,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于是,养老金融、养老产业、银发经济、养老事业的“闭环”就更加完整了,形成良性循环。
我认为,建立“养老金融∙银发经济先行区”,在养老金融方面可以申请一些特殊政策,基本不涉及财税,而在银发经济方面主要是财税政策。比如,在养老金融方面,我特别建议广东省可以把第二支柱企业年金与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结合起来,这样可扩大覆盖面,提高缴存规模,进而扩大金融资本和中长期资金,有利于支持银发经济的产业发展。我的这个具体政策建议叫做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的“自动联合加入”。
南方+:您能否具体介绍一下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的“自动联合加入”机制的具体政策含义?有何意义?
郑秉文:好的。我刚才也说了,企业年金的覆盖面相对与第一支柱而言覆盖面太小,这样的话,国家制定的企业年金优惠政策没有利用起来,同时,个人养老金参加开户人数在广东超过了2000万,但真正缴存的人数并不多,即使缴存了,缴存的金额也未达到每年1.2万元的上限,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没有利用起来。因此,可把二者结合起来:企业年金计划的投资收益率多年来都很好,而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率不太好,可把一些企业年金的集合计划产品面向个人养老金,这就可提高参加的缴存和投资积极性。对广东而言,这是养老金融的一个新的增长点,是“养老金融∙银发经济先行区”的一个新增长点,具体制度设计是这样的:
建立两支柱的“自动联合加入”机制的政策含义是指,对职工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例如,100人以上)实行可选择的自动加入机制。企业年金的门槛高,企业建立有为难情绪,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鼓励职工建立个人养老金,政府和政策允许和鼓励企业雇主使用企业年金的单位税优额度,为其职工建立的个人养老金进行配比缴费(税前列支),这就是需要政策突破或支持的地方(因为目前是不允许的)。
如果该企业不选择个人养老金,则必须选择建立企业年金,这样的话,企业主就必然倾向于支持职工建立个人养老金。对已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允许并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雇主为其职工建立的个人养老金进行一定比例的缴费(税后列支)。对平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在每单业务的交易额中自动扣除一定比例资金(例如,0.5%)直接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平台运营商从其获得的交易收入中自动扣除一定比例(例如,也是0.5%)即时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
换言之,对尚未建立企业年金但欲自愿选择建立个人养老金的企业而言,“自动联合加入”机制相当于建立起一个“简易版”企业年金,即在“可选择的两支柱自动加入机制”下,所有企业(例如,100人以上)将被企业年金或个人养老金完全覆盖。在推广“自动联合加入”机制过程中,企业雇主、企业党政工团和大中型国企社保服务中心要承担主体责任,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宣传与协助的作用,为本企业职工建立个人养老金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应鼓励企业年金的运营机构利用其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客户关系,拉动和带动个人养老金的覆盖范围。
另外,广东可率先放开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产品,经过制度设计的完善,向个人养老金开放和销售,因为多年来,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率非常好,对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有吸引力,这样可提高个人养老金的投资收益率,进而提高个人养老金参加人的缴存和投资积极性。否则,即使“自动联合加入”机制扩大了个人养老金的覆盖人数,但如果投资收益率不好,他们依然不愿意参加,或不愿意缴存,或不愿意进行实际投资。
南方+:您对养老金改革还有什么建设性意见?
郑秉文: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资金积累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但对职工个人来讲,始终有个问题没有解决,就是领取方式不是分期的,就是一次性的,而不是“终身的”,难以满足一部分的需求,选择性太少,领取方式简单,有的职工在一次性领取后有可能打麻将了,输光了,而人的寿命越来越长,分期领取的话,领了几年就没了,到年龄更大了,更需要钱的时候,反而没有了。所以,改革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领取方式非常必要,应该增加一个领取方式,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形成终身现金流保障。这就是企业年金(含职业年金,下同)的年金化发放,即为企业年金提供年金产品。
为企业年金提供年金产品也是国际上一个做法。具体而言,就是在职工退休时,以“基础保障+持续领取+自主弹性”为导向,将第二支柱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的一定比例(如≥70%—80%)转化为商业养老保险的年金产品,实现按月或按年持续年金化领取,以实现终身现金流保障。这就需要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创新,主动对接企业年金。
因此,我建议,广东省在这方面有所作为,也作为“养老金融∙银发经济先行区”的一项重要金融创新产品。为扩大第二、第三支柱衔接覆盖面,为企业年金提供年金产品也是实施“自动联合加入”机制的配套改革,建议在政策层面允许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在退休前5年以“税前收入转移”方式提前用于购买年金保险产品。提前允许职工购买“年金化产品”,可将原本只能在账户内部投资的资金引导到市场上期限更长、具风险对冲功能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中,进而可提高个人养老金收益效率,提升二、三支柱转换的个人积极性,助力形成第二、第三支柱联动机制。
采写:南方+记者 陈颖
实习生 陈楚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