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深水财经社 韩峻
苏州一家上市公司独董被罚,竟是因为另一家生物药企的案子。
1月12日,中新集团与会稽山两家公司同步公告称,独立董事刘勇因“非本公司事项”被证监会处以40万元罚款,并已提交辞呈。
这个“非本公司事项”,其实与他此前在另一家企业,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道生物”)IPO发行有关。
此次处罚不仅让刘勇本人陷入风波,也再次将华道生物涉嫌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的问题推到了公众视野之下。


从公开信息看,刘勇并非华道生物的高管,而是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是该所为华道生物IPO项目出具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之一。
2025年12月,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3号),认定刘勇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证监会据此认定其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关于中介机构勤勉义务的规定,对刘勇作出警告并罚款40万元的处罚。

具体问题包括,对华道生物虚构合同、虚增收入等明显异常迹象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在关键业务合同核查、客户走访、财务数据勾稽等核心环节,均未达到审计准则要求的专业标准。
当时,华道生物在IPO申报期间已出现频繁更换客户、销售回款依赖体外资金循环等高风险信号,但审计团队未深入追查,反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上为虚假财务数据“背书”。
值得注意的是,刘勇除参与华道生物项目外,还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独董和年报签字会计师。截至2024年,他作为签字注会的A股公司包括世华科技、龙腾光电、苏州天脉和和顺电气,四家均获标准无保留意见。
而他参与的另两个IPO项目也已撤回。此前,刘勇还因仁和股份(已摘牌)年报审计问题,于2024年3月被财政部警告。
因为刘勇的事情,中新集团被拉到了聚光灯下,在发布刘勇离职的公告之后,中新集团于1月14日又披露了一则股东减持计划。

公司股东CPG CORPORATION PTE LTD(即新加坡新工集团)拟在未来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496.6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
虽然此次减持与刘勇被罚无直接关联,但在敏感期发布此类消息,难免让中新集团站在风口上。

视线拉回到华道生物,其实华道生物的造假手法并不复杂,却颇具迷惑性。
这家成立于2017年的公司原计划在创业板上市,IPO申请于2021年12月获受理。2022年8月,深交所启动现场督导,次月,华道生物主动撤回申请。
本以为事情就此翻篇,但2024年7月,证监会发布罚单认定华道生物构成欺诈发行,对公司及5名责任人合计罚款1150万元。
调查发现,2019至2021年,华道生物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
三年分别虚增收入2559.65万元、2637.61万元和2876.11万元,占当年营收的10.87%、7.63%和8.37%;虚增利润1215.17万元、1061.21万元和1500.14万元,占利润总额的28.31%、15.45%和20.54%。
具体操作上,公司向无真实业务往来的个体户或空壳公司虚开发票,并通过自己控制的账户取现,再以“客户回款”名义存回公司账户,制造销售闭环。
后来因中介机构要实地走访客户,又在2020年和2021年两次更换“假客户”名单,先红字冲销原发票,再重开给新冒出来的主体。
为这起IPO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也难辞其咎。

律师事务所世纪同仁出具法律意见书称“符合上市条件”,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事实上,两家机构对频繁更换客户、红冲重开发票、销售订单制单人与审核人为同一人等明显异常,均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
最终,证监会对世纪同仁没收业务收入75.47万元并处等额罚款,两名经办律师各罚20万元;公证天业被罚200万元,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杨悦各被罚40万元。
不仅如此,近年来,江苏对资本市场监管明显趋严,尤其重视科创板申报质量与上市公司治理,而且严监管并未阻挡江苏企业上市步伐,反而提升了板块整体质量。
2022年至2023年,江苏科创板过会率稳定在85%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申报材料撤回率也从早期的30%下降至18%,显示企业筹备更为审慎。
(深水财经社独家发布,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