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交所官网,12月27日,东莞优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优邦科技”)创业板IPO获受理,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优邦科技首次闯关创业板。
2023年9月,优邦科技IPO申请获受理,后进入问询阶段。然而,12月,优邦科技和保荐机构主动撤回了上市材料。

资料显示,优邦科技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主营电子装联材料及配套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拥有电子胶粘剂、电子焊接材料、湿化学品、自动化设备四大业务板块。
据招股书,报告期(2022年至2024年度、2025年上半年)各期,优邦科技分别实现营收约8.54亿元、8.99亿元、10.25亿元、5.08亿元,归母净利润7739.16万元、8994.16万元、9362.24万元、3955.38万元。

优邦科技提示称,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2.73%、53.86%、49.12%、42.51%,其中第一大客户富士康集团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20%。
优邦科技表示,公司前五大客户以智能终端领域知名生产制造商,尤其以中国台湾企业为主,同时公司持续将产品下游应用领域拓宽至新能源、通信、半导体等不同行业。但如果未来公司与下游市场主要客户合作出现不利变化、新客户拓展进度不如预期,或公司主要客户因行业竞争加剧、宏观经济波动等原因导致市场份额下降,可能导致主要客户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股权结构方面,优邦科技实际控制人郑建中通过直接、间接持股以及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37.09%。郑建中的弟弟郑建南系其一致行动人。
优邦科技透露,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部分投资人存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建中及相关方(不包括公司)的对赌约定,且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申请被证券交易所受理后对赌约定即终止,但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否决或公司主动撤回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后对赌约定效力自动恢复。因此,如触发对赌约定效力恢复且生效条件,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需履行对赌义务,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管理层和日常经营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另需注意的是,报告期内,优邦科技存在两起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涉及其子公司苏州优诺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苏州优诺”)。
具体而言,2022年6月2日,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出具“(苏苏相埭)应急罚[2022]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就苏州优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给予罚款5375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4日,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苏苏相)应急罚[2022]1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就苏州优诺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行为分别给予罚款6000元和罚款6250元的行政处罚。
优邦科技强调,公司历来重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工作,但由于业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及经营,尽管公司具备较完善的安全设施,制定了完整的安全生产制度以及完善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使得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小,但不能完全排除因人员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偶发性因素引发的安全事故及环境保护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