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北交所向正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兴股份”)下发了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问询函主要围绕公司业绩变动的真实合理性及可持续性、销售真实性及收入确认准确性、财务内控规范性、募投项目必要性、关联交易公允性、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等核心问题展开。
公司主营UV涂料和PUR热熔胶,产品主要用于PVC地板、木器、封边条等家居领域,近年逐步拓展至汽车、消费电子等新兴市场。
问询函提到,公司与实控人李皞丹等关联方存在大额资金拆借并于报告期内偿还的情形,合计拆入562.25万元,合计拆出300万元,部分拆借款未计提利息。
北交所要求,逐笔说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形成背景、资金用途,部分拆借款项未计提利息的合理性;说明实控人李皞丹临近时间内与公司同时存在拆入和拆出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内控运行是否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个人卡收款金额分别为158.18万元、0万元、0万元和0万元,员工收款金额分别为476.53万元、75.91万元、0万元和0万元。
北交所要求,说明公司个卡收款及员工收款的具体情况、相应整改措施及有效性,未将员工收款统计至个人卡收款的原因,相关信息披露内容是否准确。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付款金额分别为97.41万元、212.95万元、539.48万元和238.42万元,主要系员工备用金借支、费用报账、工资奖金和支付押金等,其中员工备用金借支金额问询回复前后披露不一致。
北交所要求,说明外销收入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备用金借支金额是否存在大幅增长的可能,后续规范措施及执行情况,问询回复员工备用金借支金额前后不一致的原因;说明2023年度现金支付押金79.20万元的具体情况,与相关业务合同约定是否一致,相关押金是否已退回。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部李艳萍存在现金采购情形,各期金额分别为94.79万元、62.21万元、124.13万元和5万元,主要采购产品标签、缠绕膜等零星物资,公司认为其采购价格与公开市场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
北交所要求,说明李艳萍现金采购产品标签、缠绕膜、塑钢带等零星物资公开市场价格的获取方式,现金支付购买塑钢带/打包带的采购均价高于公开市场价格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采购价格是否公允。
业绩方面,2025年1-6月,恒兴股份营业收入同比变动-5.09%,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变动-16.07%,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发行人下游PVC地板行业本期需求没有出现明显增长,且公司产品平均销售价格略有下降所致。
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含税金额为1759.81万元,占2025年1-6月含税收入的比例为3.83%,在手订单规模较小。
据悉,恒兴股份本次拟募集资金4.93亿元,用于湖南恒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望城制造基地项目、湖南鑫振邦紫外光固化(UV)新材料项目、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湖南恒兴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湖南恒兴新材料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等。
需要注意的是,恒兴股份货币资金余额较高。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分别为1.62亿元、1.76亿元、1.46亿元和1.29亿元;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5545.77万元、5645.54万元、9154.83万元和1.05亿元,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0万元、941.13万元、0万元和0万元。
北交所要求,说明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借款与利息收入、财务费用的匹配性,并结合货币资金和长短期借款情况,说明是否符合行业经营特点。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