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高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刘某华等5人贩毒、洗钱一案,上百名群众前来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检方指控:自2023年年底,犯有多次前科的被告人刘某华招纳同为临高本地人的苏某伟、林某、符某及王某豪从事贩卖依托咪酯、“开心果”等毒品的犯罪活动。其中,由刘某华向身份不明的上家购买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毒品,然后亲自参与或委派团伙中其他4人对外售卖,平分获利。
在多次作案中,5名被告人曾以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单价售卖依托咪酯电子烟毒品,还以200元至250元不等的单价向他人售卖“开心果”毒品。多次交易中,他们分别在县城内的娱乐场所甚至街边作案。为掩盖罪状,其中2名被告人还使用自己母亲或妻子实名注册的微信账号收款,以图消灭犯罪痕迹,而刘某华则教唆购买毒品的人员使用其亲人微信转账,以达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目的。

据统计,该案中,刘某华等5名被告人分别向不同人员售卖毒品共96次,于今年年初被警方一网打尽,2月19日一同被检察院批捕;检方掌握吸毒人员体侧结果及案涉被告人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供述辩解等证据后向临高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认为,被告人刘某华等5人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贩卖毒品罪;而其中3名被告人使用他人支付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掩饰、隐瞒贩卖毒品犯罪所得资金,触犯刑法,构成洗钱罪。根据我国法条,应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分别追究被告刑事责任。
庭审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辩论。5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依托咪酯是什么?
依托咪酯(ET),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也是麻醉类处方药品,在临床上主要适用于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人体吸食后会产生和吸毒相似的感觉,易成瘾甚至死亡。2023年9月11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公告,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来源:文澜法苑
审校:林声蛟
内容责任:陈宁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