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军(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
知识产权制度与技术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密切相关。我国即将开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有必要在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强调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导向,更好地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的辩证关系
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经济发展并非单一的线性关系。知识产权制度的合理保护是必要的;但是,对应于多样化的产业、不同的企业能力和国家经济发展阶段,知识产权制度的相应影响非常不同。研究表明,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不一定导致更多的创新,还伴随着专利丛林、专利流氓之类的问题。知识产权也不是唯一鼓励创新的方式,知识产权制度的设计必须考虑相应的发展阶段和具体情况。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也认为,专利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与技术传播是非线性的关系,知识产权制度本身也应随着新兴技术进行适当的调整,在保护和开放之间进行权衡。
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并没有那么完美。在当下的美国,恶性专利诉讼的年度费用会达到300亿美元之巨,诉讼相关的支出却没有转变为相应的研发投入。在美国的历史上,专利丛林问题一度影响其飞机制造,直到美国政府建立了一个“专利池”才解决了这个问题。为避免知识产权纠纷带来的影响或获得相关的知识产权,有的企业选择了收购、合并的方式。
因应于技术创新合作和知识共享机制的要求,现实中发展出了开放为特征的知识产权制度。以软件行业为例,以Linux操作系统为代表的开源模式,基于开放而非封闭的整体平台鼓励了企业之间的合作。作为20世纪美国最成功的创新企业,AT&T的贝尔实验室一度就以开放性的知识产权和专利制度著称。在欧洲,德国则形成了历史悠久、影响广泛的专利(自愿)开放许可制度,以推动专利技术的扩散和实施。
美国主导的全球知识产权制度的真相
根据美国政府报告,2016年美国发明人占有了授予专利总数近50%。美国、欧盟和日本构成了2016年全球知识产权出口的最大出口来源地,分别高达1220亿美元、660亿美元和390亿美元;美国、欧盟和日本的知识产权出口占全球知识产权出口84%左右。尤其是美国单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出口(付费使用)占到了全球知识产权出口(付费使用)45%左右。
美国对中国知识产权诉讼没有因为知识产权保护程度提高而减少。无论是根据GP指数还是WEF指数,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已经超过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或者与发达国家接近。然而,在中国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美国对中国知识产权调查的次数却在增加。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等机构发起知识产权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土企业利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代中强甚至研究认为,中国企业在美国申请更多的专利带来了美国政府机构更高频次的调查。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除了企业和个人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美国政府及其所属的机构也在公共知识创造、技术创新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过去70多年里,美国联邦政府投入5万多亿美元用于研究开发,最近几年的年度研发支出都在千亿美元以上,是世界上研发支出最多的政府。美国政府既扮演着出资人角色,美国政府所属机构也承担着重要研发任务。
中国要构建符合国情和发展导向的知识产权制度
(一)知识产权保护要突出发展导向。知识产权制度的设计必须妥善地、辩证地处理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扩散(创新)彼此的关系,使得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消化吸收相适应,使得制度设计更好地推动技术创新,体现知识产权的“发展”导向而不是“寻租”导向。Linux操作系统等以开放为特征的知识产权制度和做法,值得我国参考借鉴。
(二)知识产权政策要防止市场力量的滥用,注重发挥反垄断法的作用。一方面,我国要防止专利丛林、专利流氓、专利常青化等问题影响国内企业的创新,在一些关键产业(如制药、集成电路)和领域,知识产权的政策细则特别是专利的范围、期限和标准等,应该审慎地设计。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滥用知识产权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跨国公司),应通过反垄断在内的竞争政策加以规制,在《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法规中予以体现。
(三)知识产权政策要确保经营主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强调,不能过度鼓吹知识产权创造者的私人利益,需要在确保知识产权创造者的利益与公众广泛应用其产品之间促成充分的平衡。对于人的生命、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产业,专利的强制许可等政策选项应该被积极考虑,甚至对于某些领域的专利许可应该禁止。
(四)知识产权政策是重要的产业政策形式,相关部委要加强政策协调。知识产权既是产业政策的具体形式,也与反垄断在内的竞争政策紧密相连。对于知识产权政策的制定,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调,使得知识产权政策更好地体现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的内在要求,更好地适应国际国内、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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