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 (永吉法院 车美静)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土地租赁纠纷案件。该案当事人为一对父子,经法庭调解,不仅维护了双方合法权益,更让濒临破裂的亲情得以修复。
案情回顾
事情要从多年前说起,父亲和老伴(已故)名下有8.94亩土地。1996年,以儿子为家庭代表签订了该土地的承包合同,期限为30年。在此期间,父亲始终与儿子共同生活,二人的土地均由儿子使用和耕种,直至2024年8月。
在那之后,父亲去女儿家居住养老。因其无其他经济来源,父亲便将自己名下的土地收回,计划以土地收益及儿子应支付的赡养费维持生活。然而,随着租期临近届满,儿子未能按时支付土地租金,经父亲多次催讨仍未解决,父子关系逐渐紧张。最终,父亲将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土地租金。
法庭调解
受理案件后,法官通过查阅卷宗了解到,儿子并非故意拖欠租金,而是因父子间日常相处的摩擦产生心结,进而以此发泄情绪。
考虑到案件涉及亲情,法官认为不能仅依靠法律条文处理,更需兼顾情感修复。为此,法官分别与父子二人沟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与不满,调和父子二人的亲情。劝导儿子:“父子间的一些争吵要理性解决,不能拿租金赌气,为人子女要感恩父母养育之情,要多付出一些,多孝顺一些”;又开解父亲:“孩子或许有委屈,也有生活压力,父子没有隔夜仇,我们当父母的能多帮一把就多帮一把,他们的小家过好,你也能少操点心不是。要多理解、宽容孩子,不能用暴力、武力解决问题”。
经过多轮调解,父子二人情绪逐渐平复,最终达成一致:儿子当场支付2022年至2025年的欠付租金9000元,父亲收到款项后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亲情得以修复,案件圆满解决。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既体现了法院在处理民事纠纷时秉持的柔性司法理念,也为类似家庭纠纷的化解提供了有益参考。在法律框架下兼顾亲情与情理,往往能取得更优的社会效果。
法官寄语
父子之间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有效。合同中关于租赁期限、租金标准、支付方式等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无论是父亲还是儿子,都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