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农田水利条例》和《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杰带队检查,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检查组先后前往小关乡飞水村山洪灾害点、温泉镇贵州汇善谷水晶矿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旺草镇榕江村、茅垭镇中坪村、枧坝镇黄鱼村新桥组等地,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交流交谈等方式,对我县“一法两条例”宣传实施情况,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水害防治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强调,水资源利用与保护事关大局、深系民生,相关部门要加大“一法两条例”宣传力度,提升普法实效。通过“执法+宣传”,强化法治宣传,引导企业、群众树立正确的用水节水观念,做到计划用水、安全用水、合法用水;要从水资源发展的战略高度进行谋划,开展地下水资源普查调查,并建立完善数据台账,持续提升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要加大争资争项力度,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溉水利设施、民生饮水保障工程等,回应群众关切的现实需求,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综合利用;要统筹做好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三篇文章,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通过常态化监督,推动“一法两条例”落地见效,切实守护好绥阳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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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记者:唐郑
8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农田水利条例》和《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以下简称“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