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的一个午后,金乡县羊山镇沈庄村。56岁的村民王某某正在路边指挥满载玉米的货车倒车。谁也没想到,路边一根松垮狗绳的尽头,正酝酿着一场祸事。
意外之伤:拴绳犬也能惹祸
突然,一声凄厉的惨叫打破了村庄的宁静!王某某感到右腿一阵剧痛,低头一看,同村李某某家拴在无院墙屋门口的黄狗,竟死死咬住了他的裤腿,鲜血瞬间浸透布料,滴落在黄土地上。虽然狗被拴着,但距离公共路面不足两米。
金乡县人民医院的诊断书上“右小腿犬咬伤Ⅲ度”的字样,让王某某既疼又气。打针、清创、缝合,医药费花了3700元,更让他窝火的是,找到李某某理论时,对方拍着桌子吼:“我家狗拴着呢!是你自己凑上去的,活该!”
报警调解无果,派出所的视频里清晰记录着狗咬人的瞬间,可李某某梗着脖子不认错。2024年元旦刚过,一筹莫展的王某某攥着医疗费票据,在寒风中走进了金乡县法律援助中心。
法援出手:重证据明法理
“拴着的狗伤人,主人照样可能担责!”中心李主任听完叙述,当即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认定家境困难的王某某符合援助条件,指派史仍君律师承办此案。
史律师第一次见到王某某时,他裤腿上的狗牙印还隐约可见。“得让证据说话。”律师带着介绍信直奔派出所,调取出警记录和现场视频。画面显示,李某某家的狗绳长达3米,完全能甩到公共路面;王某某当时专注指挥倒车,并未有任何挑逗行为,事故纯属意外。
法庭交锋:拴绳≠“免责金牌”
2024年6月20日,案件开庭。李某某找来邻居作证,坚称“他家狗从来不咬人,是老王自己不小心。”史仍君律师当庭出示了关键视频证据,并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45条指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史律师同时展示王某某的病历:“伤口深达肌层,符合犬只攻击特征。狗虽拴绳,但置于公共区域,且绳长明显超标,管理存在明显过失!”面对法官“为何不将狗拴在院内”的追问,李某某哑口无言。
法护公正:邻里和解息纠纷
法庭最终判决李某某赔偿王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200元。拿到判决书的那天,李某某突然给王某某打电话:“老哥,对不住了,我不该犟。”他主动上门付清赔偿款,两人在村口烟摊聊了半小时,化解了半年多的心结。
2024年8月19日,心怀感激的王某某夫妇将一面印有“为民主持公道维护法律尊严”的锦旗送到了金乡县法律援助中心。承办律师史仍君在结案笔记中写道:“拴狗绳拴不住法定义务,法律清晰界定责任边界。邻里相处,既需守规矩,更要懂担当。”
案件启示:饲养宠物纠纷中的法律边界
本案揭示了饲养动物纠纷的三大法律要点:
拴绳≠免责!动物饲养人负有严格的管理义务。即便拴绳,若将动物置于公共空间且管理不当(如绳长过长、位置不当),造成他人损害,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证据至关重要。一旦发生纠纷,应立即报警固定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出警记录),并妥善保存医疗诊断证明、费用票据等。完整证据链是维权成功的基础。
法律援助解民忧。对于经济困难或缺乏法律知识的群众,邻里纠纷等民事案件可通过法律援助途径获得专业、低成本的法律服务,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