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法援故事
就真实地发生在我们身边
让我们走进田某的世界
看法律援助如何成为她黑暗中的曙光
守护他的权益,温暖他的人生
……
凛冬之痛,被疾病击碎的婚姻
2024年深冬的清晨,微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的金属门把手还透着寒气。田某依偎在父亲身边,化疗后稀疏的头发被围巾紧紧包裹着,指尖反复摩挲着手中的病历本——那上面“宫颈癌IIb期”的诊断结果,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得她喘不过气。
“我们5月才领证啊……”田某声音颤抖。原来,她与丈夫孔某结婚仅半年,正憧憬着备孕生子,却在体检中查出重疾。孔某得知后,不仅指责她“婚前骗婚”,更将她直接送回娘家,从此不闻不问。“他说我是累赘,让我死在娘家……”泪水大颗大颗从田某眼眶滑落,打湿了皱巴巴的诊断单。
法理织网,在证据中重建尊严
工作人员小李注意到田某袖口露出的留置针痕迹,轻轻给她递上一杯热水:“您放心,法律不会让任何一个人孤立无援。”当天,法律援助程序迅速启动,有着10年婚姻家庭案件经验的孙静律师接过了案卷。
孙律师调取民政局结婚登记档案,证实双方婚姻合法有效,且婚前体检报告显示田某当时未检出异常。又辗转三家医院,固定确诊时间为婚后7个月的关键证据,击破“婚前隐瞒”的谎言。
同时孔某微信聊天中“治不好就别浪费钱”的话语,被逐一公证为拒绝扶养的直接证据。
孙律师发现田某常深夜发送“活着没意义”的消息,便主动添加她为微信好友。孙律师特意为田某准备了心理疏导。她深知法律条文或许能伸张正义,但心灵的创伤更需要温柔抚慰。那个午后的长谈,让田某紧绷的神经终于松弛下来,她真切感受到被理解的温暖。
法槌春雷,在审判庭绽放的人性之光
2025年3月,案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孔某当庭翻供,声称田某“故意拖延治疗,意图讹钱”。孙律师从容展开证据矩阵,首先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给付扶养费。”随后出示孔某近一年的银行流水,证明其月薪1.2万元却未支付过任何医疗费用。
“如果今天躺在病床上的是您,被配偶当作累赘扫地出门,您是否还会觉得这只是‘家务事’?”孙律师的声音在法庭回响,“婚姻不是保险箱,更不是免责书。法律之所以规定扶养义务,正是为了在疾病与灾难面前,守住人性的底线。”
经过4小时调解,孔某最终签署协议:一次性支付4.8万元扶养费,并承担后续治疗费用的30%。当田某接过调解书时,目光停在最后一行“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上,久久没有移开。
生命续章,从维权患者到普法使者
如今的田某已完成首期化疗,在社区医院做复查时,她指着逐渐好转的血常规报告笑了:“孙律师说,这钱不是施舍,是我应得的法律保护。”她开始在病友群里分享维权经历,用自己的故事告诉更多人:“生病不是错,放弃责任才是。”
案件启示录:
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因对方患病拒绝履行扶养义务,即便未离婚,弱势方也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微山法援中心的结案报告中写道:“当我们在卷宗里标注证据页码时,标注的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是一个人活下去的希望。”这起案件如同冬日里的一团火,让更多人看见:法治不仅能裁决是非,更能在绝境中筑起温暖的壁垒,托举起生命的重量。
来源:法治济宁
责任编辑:白梦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