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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切口”立法护航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保护 赋能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连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10月起实施
《大连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8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同志对条例亮点进行解读。
《条例》共28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决策部署,以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为出发点,聚焦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这一“小切口”,对通信基础设施的规范建设、共建共享、设施保护等内容作出规范。
《条例》突出规范建设,提升数字基建质量。第八条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作出规范,并要求编制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充分考虑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第十条对老旧城区改造过程中通信基础设施的配建作出规定。为保障电信用户有充分选择通信服务的自由,第十二条要求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产权人、管理人以及使用人,应当为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区域内的配套通信基础设施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第十一条、第十五条对通信基础设施的设计建设、竣工验收以及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景观化要求作出规范。
《条例》强化节能环保,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第十六条对通信基础设施之间实行共建共享,以及建立跨部门共建共享机制作出规定。第十七条对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水平检测结果公布、电磁辐射相关科普宣传等内容作出规定。
《条例》细化保护措施,有效破解关键问题。第十九条对电信业务经营者建立巡查维护、风险评估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提出要求。第二十三条明确了危害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禁止行为。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对应急通信保障、通信基础设施抢修救险以及废旧通信物资收购等作出规范。(王磊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谢锦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