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赵小康 文/图)近日,旬邑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村民在该村村委会微信群内发布多条语音,对该村村民实施辱骂,网安大队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发布信息者程某,因琐事分别在微信三十多人朋友群和三百多人村委会群中发布多条威胁、辱骂性语音对部分村民及村干部进行辱骂,气焰十分嚣张,语言粗俗不堪,严重危害了网络生态,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程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联合网信部门对群主进行约谈,要求其落实相关管理责任。
民警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在网络中发表的言论和实施的行为负责,微信群主应对微信群内的相关活动做好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社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