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王崇/文图
面对涉企债务纠纷,镇平县人民法院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企业的生存发展需求。7月30日,镇平县法院执行局通过“活水养鱼”策略,成功促使某公司现场向申请人刘某(化名)支付10000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握手言和,给企业自救赢得了时间。
穿透式研判 发现“双输困局”
执行干警承办刘某与某公司社会保险纠纷一案后,通过查阅卷宗和实地走访,发现该案件虽然标的不大,但该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已无力一次性履行。申请人刘某也清楚此情况,表示一次性收到执行款的可能性不大。经了解,该公司现有员工120余人,在岗约20人,负担沉重,若简单采取查封措施,将导致员工失业,影响很多家庭生计。
“靶向”调解 达成共赢“方案”
为尽快解除对该公司强制措施,帮助企业进行生产自救,承办人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和为企业纾困解难双重视角出发,力促双方达成和解。
承办人经过再次走访并仔细研判,摸清企业经营模式与财务状况,制定了具体的调解方案。随后,与申请人当面沟通,向其说明:“因该公司在年底都会进入销售旺季,收入有望增加,建议适当放宽还款期限”,申请人同意后,被执行人当即表示将全力筹措资金支付第一期执行款,双方遂顺利达成和解协议。
巧用“活水养鱼”促履行,既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也使被执行人得以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实现双方共赢。今后,镇平县法院将继续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因案施策,力争最大限度降低诉讼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助企纾困,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审:赵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