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在工会律师的帮助下,我终于拿到了69000多元工伤赔偿。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这笔钱真的很难拿到,真的是太感谢了!”8月1日一大早,工伤职工蒋某拨通了广安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团副团长阚小雷律师的电话,言语中满怀感激。
执行和解笔录
2024年3月,蒋某在广安某建筑工地从事木工时不幸遭遇意外伤害,导致肋骨骨折。尽管用人单位泸州某建筑劳务公司为项目职工投保了工伤保险,但用人单位并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为其申报工伤。
后来,蒋某不得不自行向项目所在地工伤保险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随后自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2024年10月31日,其劳动能力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然而,当蒋某手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与泸州某建筑劳务公司协商解决工伤待遇赔款时,遭到拒绝。作为家庭唯一的经济支柱,蒋某家中还有一位聋哑妻子和一个读大学的女儿需要供养,由于受伤,他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得更加困难。
无奈之际,蒋某主动联系了广安区总工会,希望能帮忙维权。当即,广安区总工会指派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律师、区总工会维权律师团的负责人陈素芳律师和阚小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两位律师迅速整理了蒋某手中的证据材料,并制定了分两步走的策略:首先,协助他向广安区人社局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次,向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确认其与泸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合计69612元。
在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泸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仍然拒绝履行,并处处设置障碍。维权律师团律师一方面安抚蒋某的情绪,增强他通过法律途径实现权利救济的信心,一方面向广安区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并加强与法院执行法官的沟通。6月5日,广安区人民法院对泸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强制执行立案,并冻结了公司账户。该公司得知账户被冻结后,联系援助律师解除查封,但对如何履行生效判决只字不提。
又过了一段时间,泸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才首次主动联系蒋某,同意尽快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赔款,但要求蒋某须先行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援助律师耐心地对蒋某解释了在被执行人未提供任何执行担保的情形下,解除账户查封、撤回执行申请的不利后果。律师从维护蒋某权益兑现的角度出发,前往法院与案件执行承办法官充分沟通。最终,蒋某和泸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目前,蒋某已全额收到工伤赔偿款。
(四川工人日报记者向晓文 文/图)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