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外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障投资者权益和公司资产安全。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定义,即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包括为子公司担保,担保形式多样。
在审批权限方面,公司任何对外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签署同意。而对于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的担保,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不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特定情况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担保有不同的表决权要求。
被担保方要符合具备借款人资格、经营和财务正常、有良好偿债能力等条件。公司接到担保申请后,由总经理指定财务部门审查被担保方资信情况,审查材料经总经理审定后交董事会审议。财务部门在担保过程中有多项职责,财务总监负责日常担保事项审核。
对外担保对象及办理程序还有诸多细则,如董事会要审慎审议被担保方情况,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评估风险;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担保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对外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订等。
制度还涉及反担保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需按担保规定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对外担保应尽可能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要按规定对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进行披露。同时,公司有关部门要在担保期内对被担保方进行跟踪监督,被担保方不能履约时公司要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等。此制度的发布有助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外担保事务上更加规范、有序地运作。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