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条例对河北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内容和形式作出明确规定,为提升广大职工技能水平和创新创造能力,加速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是提升职工素质、促进创新创造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随着河北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不断走向深入,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愈发迫切。”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聚焦河北省产业发展需求,这部创制性法规的出台有利于推动更多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为促进竞赛广泛深入开展,条例将竞赛层级分为企业内部竞赛和县级、市级、省级竞赛,规定企业内部竞赛结合企业日常生产管理,按照生产岗位技术标准和操作能力要求常态化、实战化开展。同时,保持竞赛制度的适度宽松灵活,打通各层级、各类型、各部门单位组织竞赛的关联通道,支持和鼓励各行各业立足行业特点、围绕产业发展组织各级各类竞赛。
为充分激发职工参与竞赛的积极性,条例明确,符合条件的省级竞赛获奖职工可以优先或者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按照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优惠政策,优先推荐纳入大国工匠、河北大工匠培育对象。获奖职工及其所在企业优先推荐参评国家和省级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支持建立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开展生产技术骨干专题培训。
此外,条例还支持职业学校学生参加企业内部竞赛和县级以上竞赛,鼓励企业通过名师带徒、技能研修、岗位练兵等形式培训高技能人才;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职工技术创新费用纳入企业研发费用范围,完善竞赛成果评价和转化机制。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分级分类开展了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为广大职工学技术、提技能搭建了平台,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条例要求,今年将重点组织“三个类型、四个层级”竞赛,努力提升职工技术技能水平,提高企业创新创造能力,让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记者霍相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