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债务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审慎原则,拒绝强令担保。
在决策权限及信息披露方面,除特定情形外,公司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及时披露。若担保属于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等情形,则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关联人担保,除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外,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再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有特殊规定。如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预计担保总额度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且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公司应尽可能要求反担保,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其应提供反担保,董事会要审查被担保方资格。
对外担保申请受理及审核程序包含多层审核。财务总监及财务部初审受理,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复核,股东会与董事会核准。被担保人应提前2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
在日常管理和持续风险控制上,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财务总监及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保存相关文件资料,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按规定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给审计人员,债务到期后核实偿债情况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公司权益。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违规或失当担保的责任,同时对制度的解释权、生效条件等进行了规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