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30,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该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此制度。对外担保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债务提供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对外担保遵循一定原则,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提供方要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可执行。全体董事及经营层应审慎对待,经营层要如实向审计机构提供担保事项。
在担保条件方面,对外担保仅限于独立企业法人,被担保对象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强偿债能力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提供担保的对象需具备特定情形,如相互提供银行担保的企业等。担保种类仅限境内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及商业承兑汇票,反担保标的也有明确限定。
申请及审查环节,主办部门为财务部门。被担保人需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书及附件,财务部门受理后要调查资信状况、评估风险并提交审批。审批权限上,不同情形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等。
担保合同必须书面订立且符合规定,订立时财务部门要审查内容。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根据决议签署合同,未经决议相关人员不得擅自签订。
在担保日常风险管理方面,合同订立后财务部门要通报审计委员会并保管合同,密切关注被担保人情况,指定专人建立台账跟踪借款企业情况并督促还款等。
此外,制度还明确了有关人员的责任,全体董事要按规定审核,违规或失当融资、担保造成损失要承担连带责任,管理人员等违规未造成损失也可被处罚。此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