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7日,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其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控制相关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与投资者权益。制度明确了融资与对外担保的定义,融资指公司向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行为,直接融资不适用;对外担保是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等担保形式,为自身债务担保不适用,且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在公司融资事项审批方面,依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按资产负债率、融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比例等情况,分别由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不同层级审批对应不同融资金额范围。同时,公司申请融资时需提交包含融资机构、金额、用途等多方面内容的完整报告,技改或固定资产贷款还需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部门审议时要认真审核,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对外提供担保方面,公司决定担保前要掌握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对外担保(除特定情况外)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担保审批上,一般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要及时披露,特定情形的担保经董事会决议后还须股东会审议批准,且规定了不同情形下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要求。公司各部门报送对外担保申请时要附带多类相关资料,董事会或股东会认为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
此外,制度还对融资及对外担保的执行和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包括合同签署、登记备案、异常合同处理、展期的重新审批、信息披露的负责人员等内容,明确全体董事、有审核权限的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违规或失当操作时的责任。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