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高温津贴的发放成为劳动者关注的焦点。近日,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梳理了高温津贴相关政策,从发放条件、标准到维权途径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为劳动者在盛夏送上“清凉保障”,助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明确高温津贴为补偿高温作业消耗的“专属福利”。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在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时的安全与健康,对其额外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这一津贴并非可有可无,而是符合条件劳动者应享有的法定权益。
35℃以上露天作业需发放,分档按日计发。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需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具体标准为: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
实物替代、扣减工资均违规。不少劳动者关心,高温津贴能否用清凉饮料等实物替代?答案是否定的。政策明确,高温津贴必须及时足额发放,不得以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或有价证券等替代。此外,因高温天气缩短工作时间或停工休息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劳动者工资。若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发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应按规定认定为工伤并落实相关保险待遇。值得注意的是,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
科学安排作业,合理调整工时减少高温影响。用人单位需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结合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科学安排高温天气作业。可通过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实行轮换作业、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方式,降低高温对劳动者的影响。
针对新业态劳动者,平台企业需发补贴、配防护。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接单时,同样能享受保障。平台企业应建立补贴制度,为室外工作的新业态劳动者增发高温补贴,同时配齐高温防护用品,实时监测其身体状况,并通过延长配送时间、缩短连续工作时长、增加工间休息等措施,减少高温时段身体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