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1日,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外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多种形式的担保,涵盖保证、资产抵押、质押等,债务种类包括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贷款、开立信用证等。
在担保审批方面,公司对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或相互提供担保。制度详细规定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如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特殊情况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也可为其他申请担保人提供担保。
担保审查环节,担保申请由财务总监统一受理,申请担保人需提交包含基本情况、主债务情况、还款计划等内容的担保申请书及相关资料,随后由财务部会同法务人员进行调查评估,经多道审核程序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同时明确了多种不得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如申请担保人主体资格不合法等。
在审批权限和程序上,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同情形的担保审批层级有所不同,如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有特殊审议要求,多项对外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他情况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实施。
此外,制度还对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合同的订立、担保的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担保信息的披露、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旨在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