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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法律顾问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收到公司总法律顾问陈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刚先生由于工作调整,申请辞去总法律顾问、总经济师,辞职后仍在公司承担其它专项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但持有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86,667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未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陈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