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宁7月15日电 (记者杨启红)记者从海北州人大常委会获悉,经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海北藏族自治州防御雷电灾害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青海省第一部单一气象灾害防御领域地方性法规,具有十分突出的气象地方立法探索实践价值和示范引领意义。
《条例》共二十八条,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清晰界定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并对雷电灾害防御的科普宣传、监测预警、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安装检测维护、应急处置及法律责任等关键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海北州依法、科学、高效开展防御雷电灾害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条例》的修订实施,对全州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海北州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境内地形地貌复杂多样,气候条件独特,是雷电灾害的高发区和易发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能源、交通、通信、旅游等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增多,雷电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以及生态环境的潜在威胁日益凸显。面对严峻复杂的雷电灾害防御形势,海北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足州情实际,聚焦防御短板,及时组织对原有条例进行修订完善。
《条例》立足“小快灵”立法实践,总结汲取了青海省已有好的做法和经验,深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御雷电灾害体制机制,既注重与上位法有效衔接,又着力突出了地方特色。
比如,《条例》强化了局县防灾减灾协同机制:围绕海北地区作为“双国家公园”示范州建设目标,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会同祁连山、青海湖国家公园管理局,共同建立防御雷电灾害的工作协调机制,以确保各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又比如细化了场景式防灾减灾:加强卓尔山、阿咪东索、仙女湾、圣泉湾等生态旅游景观区域内的防御雷电灾害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提升主要旅游景区的防御雷电灾害能力,来保障游客和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等等。这些新构建的法治保障举措,均具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了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和探索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