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0,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发布公告,公布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在审批权限方面,公司任何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而像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其中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时需满足特定的表决权要求,如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不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符合部分情形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
被担保方需经营和财务正常,不存在较大风险,且应提供反担保。公司接到担保申请后,由总经理指定财务部门审查被担保方资信情况,审查评估材料经总经理审定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财务部门在担保过程中有多项职责,包括审查、经办手续、跟踪监督等。
对外担保时除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外,应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提供方要有实际承担能力。公司相关部门在担保期内要对被担保方的经营和债务清偿情况跟踪监督,被担保方不能履约时公司要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若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有关责任人应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此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