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7日,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与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但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担保。在对外提供担保条件方面,被担保对象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除控股子公司外)具有较强偿债能力。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要有合理商业逻辑,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他们应提供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审批上,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财务部统一受理申请并初步审核后按规定权限报有权部门审批,报送申请时要附带多种相关资料。董事会或股东会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意见。其中,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时也有相应表决权要求。
在执行和风险管理方面,经批准后的担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担保合同,合同签署后要报送财务部登记备案。被担保债务展期或主债务合同变更等情况有相应处理规定,财务部要加强担保债务风险管理。
此外,公司对外担保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体董事及相关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审核担保事项,违规或失当担保造成损失要依法担责。制度还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相关情况做了规定,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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