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被冒充”的事件引发社会持续关注。6月27日,记者从清华大学有关部门了解到,个别商业机构打着“清大经管”的名义,未经该校许可擅自使用“清华”“清华大学”等内容开展商业培训、研学走访、授权挂牌等业务,针对这些涉嫌侵权行为,该校已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北京日报)
上一篇:颖泰生物子公司1.85亿元诉讼一审胜诉 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请求
下一篇: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