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红侠
在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当下,文创产品凭借独特的设计理念与丰富的文化内涵,成为文化传播与经济增长的新引擎。随着文创产品市场不断升温,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日益突出。部分商家抄袭热门文创产品设计以获取经济利益,不仅侵犯了创作者的权益,而且严重扰乱了文创市场的正常秩序。对此,需要构建文创产品知识产权法律保障体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障文创产品创作者的合法利益,激励创作者不断推陈出新,助力文化传承与创新,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提高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文创产品设计单位可以邀请专家开展专业化、系统化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讲解课程,让设计人员了解文创产品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最新情况,培养和提高产品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积极正向的知识产权思维。在提高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基础上,让设计人员对知识产权保护由被动转向主动,并做好事后跟踪保护工作,努力确保项目确立、产品研发、投放市场等不同环节的可靠性与安全性。
加大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负责知识产权法律制定的相关部门要细化法律条文,明确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侵权的具体情形与责任承担方式,以及相应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标准。针对数字文创产品所引发的新问题,制定专门条款,确保法律能够全面覆盖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各个方面,为执法和司法提供清晰准确的法律依据。行政部门应组建一支专业的文创产品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定期开展执法培训,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深入了解文创产业的运作模式和特点,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司法部门要设置专门的文创产品知识产权法庭,配备具有丰富知识产权审判经验和文创产业知识的法官,集中审理相关案件,确保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公正性;简化司法诉讼流程,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缩短审理周期。执法部门应面向群众开展相关普法教育,做到人人懂法、人人知法,让群众掌握法律知识,懂得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也懂得保护其他文创产品的知识产权。此外,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保护行业协会可以利用线上平台,制作通俗易懂的法律科普内容,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法律的认知度和遵守意识。
完善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流程。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单位应建立统一的线上登记平台,要求产品设计者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系统自动识别并分配至相应审核部门;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缩短登记周期,使创作者能够及时获得权利保护,为文创产品的市场推广抢占先机。文创产品知识产权审查部门应培养或吸纳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备文创领域专业知识的人才,能够准确判断文创产品的创新性、独特性,以及与已有成果的差异性;建立知识产权审查监督机制,引入行业专家、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审查结果进行抽检,对于审查有误或不公正的情况,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审查质量。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保护行业协会应当设立专门的文创产品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诉讼代理等资源,为创作者提供一站式服务;根据文创产品的市场价值、侵权情节严重程度等合理确定赔偿金额,明确侵权赔偿标准,提高侵权成本,形成有力的法律威慑,让设计者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加强文创产品著作权保护。著作权原则上归作者享有,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明晰著作权的归属,有利于权利人正确保护属于自身的著作权。知识产权法律制定部门应紧跟文创产业发展步伐,清晰界定各类文创产品的著作权归属与权利范围,避免因权利模糊引发纠纷;完善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制定更具操作性的侵权判断规则,降低设计者的维权门槛,让创作者在维权时有法可依;完善权利人与单位的合同签订机制,列举权利人享有的各项权利,构建完整的著作权保护体系。
明确文创产品商标权归属。商标是经营者的一项无形资产,代表着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对此,文创产品设计者要积极开发商标资源,提高产品商标设计水平,使产品拥有可识别性强的标识。在此基础上,依据我国实行商标自愿注册的原则,设计者应当选择诚实守信、管理制度完善、产品质量好的企业合作,及时注册商标,避免他人盗用或侵害,以此规避未知的法律或经营风险;合法使用注册文创产品商标,不可自行改变或转让注册商标。知识产权法律制定部门应针对文创产业特点进一步细化商标法律法规,制定专门条款,明确文创产品商标权在不同创作模式下的归属原则:独立创作产品,商标权应归属于创作者个人;合作创作产品,商标权由合作各方共同所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避免因权利行使规则不明产生纠纷。注册后,知识产权部门要对产品商标保护事项进行后续跟踪,启动文创产品商标的防御性注册,为产品提供防御性保护。
完善文创产品专利权保护。文创产品设计单位可以加强与科研院所、开发企业、知识产权机构的合作,完善文创产品研发过程,为自身设计提供理论支持,架构相对健全的专利权保护体系。文创产品设计者可以借助专利代理机构丰富的实践经验寻求专利保护,帮助自己分析申请种类,履行相应程序,从而提高专利获取成功率;借助司法和行政手段高效率、低成本、专业化的特点,对侵权责任人作出侵权行为的判决,从而对专利保护形成优势。地方知识产权部门可以在线下建立专门的文创产品专利申请绿色通道,简化申请表格和文件要求,明确必填项目,减少不必要的信息填写;在线上利用数字化技术,实现线上申请全流程电子化,让创作者能够随时查询申请进度。
(作者系宿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本文系2023年宿迁学院技术产业学院横向课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研究”〈H0214〉、2024年度宿迁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课题“‘双创’背景下应用型地方高校知识产权法通识教育改革研究”〈2024CXCY19〉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