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余晖
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6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将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2024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
根据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贯彻党中央关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精神,增加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规定,修改完善治理平台“内卷式”竞争方面的规定。
二是修改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相关规定,明确市场监管部门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
三是完善平台经营者处置平台内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四是对于将他人商标作为字号使用以及将他人商品名称、企业名称设置为搜索关键词等行为,构成混淆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标准,予以进一步明确。
五是明确侵害数据权益和恶意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六是着重解决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滥用相对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提高行政处罚机关层级。
拖欠企业账款是一个老问题。
近年来,受国内外复杂形势影响,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账期拉长。为了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挥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班牵头作用,赴各地开展4轮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调研督导帮促。
2024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对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作出系统部署。
《意见》要求,要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偿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司法机制。要健全防范化解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制度机制,并加强执法监督。
今年2月17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到,“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