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李某夫妇在上世纪90年代初,以“乡味烧腊”(化名)为名开了一家饭店,出品的特色广式烧腊在当地有口皆碑,但始终未注册商标。 2002年,男子王某与李某夫妇的女儿结婚,参与饭店经营。十多年间,王某渐渐学到了李某夫妇研发的烧腊制作技艺,并在2015年以自己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申请注册“乡味烧腊”商标。后来,王某与李某夫妇的女儿离婚,不久便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夫妇的饭店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此案日前经广州花都法院审理,认定王某偷偷申请注册商标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属于权利滥用,故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文/记者:魏丽娜)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