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的是:青岛市节能降碳领域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汇编——1.8政策法规-绿色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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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绿色采购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汇编总结
青岛市节能降碳领域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汇编中,绿色采购政策体系围绕政府强制与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及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展开,旨在通过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推动节能降碳工作,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要求在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基础上,对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成熟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该制度明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订,从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中择优确定,并定期公布。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需符合认证、生产批量、技术成熟度、供应体系及供应商条件等要求,强制采购的产品还需具备通用性、规模效益、节能效益显著及供应商数量充足等特点。同时,要规范清单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专家咨询论证和社会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019年,财政部等四部门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不再发布原有的采购清单,而是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逐步扩大认证机构范围,加强认证市场监管,建立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方便查询。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采购人可提出更高要求,未列入的鼓励提出绿色采购要求,以促进绿色产品推广。随后,财政部等部门分别印发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确具体产品类别及相关标准。
2023年,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聚焦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数据中心绿色转型。要求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和运维服务时,应有利于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依据标准编制采购文件,明确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在投标、响应环节,原则上不要求检测、认证,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即可,履约验收中可进行抽查检测,对未按约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依法追究责任。
这些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实施,通过完善采购机制、明确产品标准、加强监管等措施,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在节能降碳领域的引导作用,推动了绿色产品的应用和产业的绿色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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