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贵州省办事处下发《关于调整优化贵州省职工互助保障多项活动若干事项的通知》,从6月1日起,对参加贵州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会员单位参保人数限制、免除观察期范围、给付次数限制三个方面进行优化升级,升级后的政策降低了参保人数限制条件、扩大了免除观察期范围、放开给付次数限制条件,更加惠民、救助力度更大。
原规定为“参加本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体参加”,此次调整为“参加本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人(含)以下的单位须全体参加”。
在职职工已成为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的,续保时新增的其他保障活动免除观察期(新参加职工和原仅参加意外伤害保障活动的职工除外)。
对2025年6月1日起新参加或续期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贵州省办事处在职职工(住院+重疾)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和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贵州省办事处在职职工(津贴+重疾)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的职工会员,取消住院项目报销次数及津贴项目给付次数的限制,按职工会员实际住院次数进行给付。此外,其他给付规则不变:住院报销类互助金仍执行最高限额10万元(其中基本段住院医疗互助金报销比例70%,大额段互助金报销比例60%限额0.5万元,超限额段互助金报销50%限额5万元,慢特门诊报销比例50%);慢特门诊报销仍执行一个互助期累计报销一次;津贴活动仍执行按照实际住院天数报销,最高给付120天限额7200元。另外,对2025年6月1日前参加的活动不追溯。(通讯员 胡大方 记者 罗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