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会议提出,要用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白丽斐)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会议提出,要用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
2023年12月,国务院对外发布《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聚焦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等7个方面,提出80条措施。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组织学院(贸易谈判学院)院长应品广认为,此次国常会进一步部署,意味着《总体方案》提出的多项措施将复制推广到更多地方,我国制度型开放进入全面提速阶段。
“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将对国内经济结构产生深远影响,包括推动企业创新变革、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等。”应品广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探索性实践在全国范围内的复制推广,将为我国参与DEPA、CPTPP等规则谈判提供更大底气。
商务部日前介绍,《总体方案》试点一年多来,80条试点措施已基本落地,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了一批引领性、标志性制度创新,形成了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为我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了“自贸方案”。
会议提出,要因地制宜做好复制推广工作,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试点举措,做好与其他改革开放试点措施的相互协调、相互衔接。
应品广表示,中西部地区可以聚焦产业承接,推动物流枢纽建设与通关便利化。比如,依托中欧班列等国际物流通道,试点“铁路快速通关”和“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东部地区应以规则对接和创新策源为重点,比如推进数字贸易规则的先行先试,开展金融开放的压力测试,实现国际规则的协同创新。
会议还要求,要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更大力度开展制度型开放试验,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在应品广看来,“守住风险底线”意味着制度的复制推广要实现风险防控与开放试验的动态平衡。“更大力度开展制度型开放试验”标志着中国开放模式从“政策优惠驱动”转向“规则制度驱动”。
他介绍,我国对标的国际规则逐步从关税、非关税壁垒等“边境”规则拓展至更广泛的“边境后”规则;压力测试的范围扩大,除传统货物贸易外,制度型开放试验将向数字贸易、绿色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新兴领域延伸。
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特约研究员田惠敏也认为,“更大力度开展制度型开放试验”是规则制度的创新与完善、监管模式的转变与创新、开放领域的拓展与深化。
应品广表示,未来,随着试点措施的持续落地,我国将逐步构建起与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全球经济治理贡献“中国方案”。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差异化策略、动态评估机制、法治保障等,将成为确保改革实效的关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