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蔡逗逗
近日,60多岁的刘爹爹刚出院便冒雨赶到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宝丰司法所,送来一面印有“敬业正直 为民解忧”八个金色大字的鲜红锦旗,感谢人民调解员帮忙化解一起历时长达9个月的意外伤害纠纷。
2024年7月17日晚,刘爹爹骑电动车搭载5岁的孙子途经某轻轨站附近时,突遇水泥盖板塌陷,车辆失控倾倒后爷孙二人被甩出车外,造成刘爹爹左上三根肋骨骨折,孙子出现头部外伤、面部内出血及牙齿断裂,二人住院就医共花费六千余元,孙子额头处的瘢痕可能需要后续接受激光治疗。事故发生后,刘爹爹要求道路管理方进行赔偿,但双方始终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随即向宝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接到该案后,宝丰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行动,全面了解案情,掌握当事人诉求,随后展开释法析理,明确责任划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道路管理公司需对设施维护缺失导致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之规定,刘爹爹有权向该公司主张赔偿。
该公司表示愿意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坚持要刘爹爹列出合理合法的赔偿清单,便于其后续向保险公司理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介绍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让双方对赔偿数额有了合理预期。
最终,刘爹爹逐项列出医药费、护理费及其他经济损失共计约三万九千元,经公司代理律师确认后,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并签署人民调解协议。司法所工作人员持续跟踪回访,督促协议履行,确保刘爹爹顺利拿到赔偿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此次调解不仅高效妥善地化解了矛盾冲突,更通过以案释法,生动直观地提升了居民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下一步,硚口区司法局宝丰司法所将牢记为民服务宗旨,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努力为辖区群众解决更多实际问题,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更大力量。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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