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5日,广东峰杰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该公司作为原告,于2025年5月9日被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诉讼,6月12日在中山市东凤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审。案件被告为大喜体育发展(广东)有限公司、高爱娣,第三人是闫福霞。
双方于2021年6月28日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峰杰公司支付200000元咨询服务费,但大喜公司未提供服务,峰杰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退回费用及资金占用费。2021年11月19日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峰杰公司支付370万元诚意金,合作期满未达预期,大喜公司仅退还70万元,尚欠300万元。本次诉讼峰杰公司要求解除相关合同,大喜公司退还共计5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高爱娣、闫福霞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暂未对公司经营和财务产生影响,公司积极跟进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