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集团员工卖购物卡诈骗11亿被判无期 7名购卡者涉非法集资遭起诉
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6月13日,“中国商业第一股”武商集团一员工利用购物卡集资诈骗事件引发关注。
判决书显示,武商集团财务员工付某,在2017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武商集团购物卡销售、管理漏洞,以返利方式吸引社会人员投资买卡,共计收取资金11亿元,通过套现支付本金、利息及个人挥霍。
武商集团发行的购物卡(受访者供图)
2025年4月,付某因集资诈骗罪、诈骗罪,被武汉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另外7名介绍他人购卡的成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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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返利投资购物卡“掉入大坑”
125名购卡人损失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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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2016年底认识付某时,付某被人介绍是武商集团亚贸广场购物中心团购部经理。
在亚贸广场办公室里,付某向众人介绍武商集团购物卡团购业务,称销售部销售购物卡有提成、返利,销售量大还能获得集团的各种奖项奖励。付某邀请张鹏等人一起合作。
付某称,除了销售提成,他手中有不少急需洗钱或者其他宁愿加价购卡的客户,每张卡可以加价转售;如果客户团购后不领卡,将卡留在武商集团内部运作,每个周期有2.5%的返利。付某还承诺,这些购物卡可以原价回购。
按照武商集团管理流程,张鹏等人与亚贸广场签订购卡合同,合同注明了购卡人身份信息,约定必须本人领取卡片。付某以个人名义补签一份《回购协议》,承诺在合同期内可以原价回购购物卡。
张鹏称,他首次购卡后交给付某运作,一年内产生了近50万元的返利。2018年,付某提出将返利周期改为按月支付,返利提高到4%。
“前期考察了他们的内部制度、各种奖励措施,合同什么的我还找律师看了,判断是合法的。”张鹏称,付某要求更改模式后,尽管有疑虑,他还是试探性继续投资,发现返利依旧正常。
不少关系近的亲戚、朋友听说这项“生意”,主动找张鹏,希望抱上武商集团这棵大树。他将这些新客户介绍给付某,付某根据流程签合同,定期将返利给张鹏,张鹏再分发给这些“下线”,他自己从中赚取1.5%中介费。
2023年1月付某投案,张鹏尚有1000多万元购物卡未领取,他本人也被调查,才意识到“掉进大坑”。
判决书显示,付某搭建了7条销售线,共125人投资了7.45亿余元,累计损失1.3亿余元。
张鹏的这条线的23人共投入1.77亿元,朱林这条线的19人共计投资超3000万元,朱林未收取中介费。
2024年6月,张鹏、朱林等7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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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通货”延伸出灰色产业
武商财务员工诈骗11亿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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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商集团官网显示,集团1986年率先在全国股份制改造,1992年在深交所上市,成为“中国商业第一股”“湖北第一股”。它在湖北省内12个地(县)级市及江西南昌,共有购物中心门店11家、超市门店百余家。旗下有华中最大的购物中心组合群,有全球最大的纯商业综合体,在南昌有江西首座奢侈品购物中心。
张鹏称,武商集团的购物卡是市场上的“硬通货”。投资之前,他曾到黄牛圈“考察”,发现武商集团的购物卡在黄牛那里可以9.5折回收,“比较保值”。
武汉“卡贩子”发布的回收购物卡信息(微信截图)
张鹏称,付某曾带着他和同伴拜访亚贸广场的总经理,对方请他们喝茶,感谢他们对武商发展的支持。“我们查看了《武商一卡通销售管理办法》和财务印章,看到付某等多个员工因销售业绩获奖的资料。我们也想规避风险。”
案发后,张鹏抵押资产赔偿了“下线”800多万元损失。20多个下线出具了签名、按手印的情况说明,表示知晓武商集团的返利模式,知晓张鹏收取的“辛苦费”,是自愿投资。
判决书显示,付某因无法维持骗局主动投案,供述上述合作都是他编造的。实际上,他通过不断售卡吸纳资金,再低价从“卡贩子”处套现,用套现的钱向客户支付所谓的返利、本金,还有很大一部分资金被他挥霍。
除了“七条线”上的7.45亿余元,付某还以1%到1.5%的返利承诺,请20多名同事、同学、亲友帮忙垫资购买武商购物卡,累计吸纳3.29亿余元。上述资金均打入了武商集团对公账户。
法院还查明,2022年付某伪造合同章继续签订了18份合同;因无力支付本金、利息,编造谎言预领360万元的空卡交付给客户。投案前半年,付某谎称借钱购卡冲业绩,另外骗取7人共计283万元。
由此,付某总涉案金额超11亿元。2025年4月,付某因集资诈骗罪、诈骗罪,被武汉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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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商负责人称“没及时发现漏洞”
付某实际套现或达1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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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某供述,2016年因为欠债30万开始动心思搞钱,武商集团的品牌及购物卡成了可盈利项目。 但这个业务“全是亏”,之所以持续做,一是为了完成公司业绩,二是幻想投资翻盘,三是事已至此只能做下去。“后来,客户强烈要求买卡投资,把这当成理财产品。各个卖场都知道我卖卡卖得好,都找我要业绩。卡贩子也天天找我拿卡。越陷越深。”
商场工作人员找来的“卡贩子”替顾客刷卡(知情人提供)
“卡贩子”潘某称,与付某合作久了,武商集团团购部人员“都认识我了”,他去取卡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甚至有团购部人员直接电话通知他去取卡。最初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来付某要求“先交钱后取卡”,他同意了。他被付某骗了596万余元,刨除盈利,亏损了300万元。
判决书中,武商集团多个涉案购物中心财务、收银、副总经理、总经理的证言显示,按规定客户不是必须要签合同,但售卡、领卡环节需要默认按照合同的要求,由客户本人出示身份证登记才能买卡、领卡;实际上,经常是销售员领走客户的卡,付某曾多次在不同购物中心领走购物卡,甚至打招呼后,由“卡贩子”潘某自行来领卡。
购卡人签订的购卡合同(受访者供图)
上述总经理、副总经理坦言“没按购卡合同执行”“没及时发现这这个漏洞”。
审计显示,付某实际共套现12.9亿余元,按照武商集团购卡返现比例推算,付某领取购物卡的总面值是13.5亿元,购卡人实际支付金额13.2亿余元。
付某供述,他买股票亏损400多万元,打赏视频主播100多万元,游戏充值200多万元,赌博输掉60多万元,在游戏群发红包10多万元,还承担两个情人的日常花销、投资。
(张鹏 朱林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