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绍
甲与乙婚后因琐事争执,一时冲动向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进入30日离婚冷静期后,乙搬至朋友家分居。期间,甲多次短信指责乙未尽家庭责任(内容含人身攻击),乙则通过朋友向甲施压要求放弃房产份额。冷静期第20天,甲擅自取出夫妻共同存款15万元用于炒股亏损;乙得知后,委托亲友向甲父母“控诉”其过错,激化矛盾。关键冲突点:
裁判结果与理由
某法院裁判结果:
裁判依据(《》及相关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俞强律师专业解读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离婚冷静期本质是决策缓冲期,需聚焦三大核心问题:
“一思原因:矛盾是否不可调和?如家暴、赌博等法定过错,可立即诉讼离婚;二虑后果:子女抚养安排、财产分割方案是否公平可行?例如冷静期内新增投资收益仍属共同财产;三谋将来:离婚后生活规划、债务承担是否明确?如一方虚构债务将承担少分财产后果。”
冷静期高风险行为及应对策略
风险行为法律后果应对建议单方处置大额财产可能被认定为挥霍,少分财产保全财产证据,避免资金异常流动利用亲友施压激化矛盾,影响子女抚养权停止第三方干预,独立理性决策盲目签署补充协议条款违法(如限制再婚)则无效咨询律师审查协议合法性
特别警示:
离婚冷静期行动清单
俞强律师强调:“冷静期不是禁止离婚,而是给冲动按下暂停键。用30天厘清前因后果,才能避免二次纠纷。”
风险提示:具体案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本文仅供参考。
俞强律师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执业证号:13101201210159547专业荣誉:2020年上海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认证”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实习导师联系方式:通过百度搜索“俞强律师”点击进入律临平台可获得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