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琼)5月30日,常德市召开《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简称《规定》)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这一地方性法规。
《规定》是常德市首部聚焦物业服务的地方性法规,于6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历经3次审议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最终形成12条“小快灵”条款,直击业委会成立难、物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公共收益不透明等民生痛点。常德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出台,既是法治保障,更是民生答卷。”
《规定》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呈现四大亮点。党建引领明方向。明确在小区、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让党员带头协调矛盾。自治能力大提升。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对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超过一年未成立或业委会未及时换届的住宅小区,街道办事处应在3个月内组建由社区工作人员和业主代表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推动选举业委会。数字监管更透明。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服务监督平台,业主可随时查询服务标准、公共收益等信息,实现“指尖上的监督”。刚性约束强服务。对物业企业违规停水停电催费、侵占公共收益、拒不移交等行为设定明确罚则,最高罚款10万元,并纳入信用记录,倒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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