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5月31日报道香港《信报》5月29日发表题为《香港跃升国际调解枢纽》的文章,作者是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文章摘编如下:
30日将在香港举行《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签署仪式。对全世界、国家以及香港而言,这均具有非凡的历史意义。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第33条和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列出调解作为解决国际争议的其中一个方法。2012年,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指出,调解是预防、管理和解决冲突的最有效方法之一,也是最有希望的。
调解是双方自愿通过中立第三方的协助,寻找双方均接受的共赢方案,相比其他办法,更具前瞻性、建设性,有利于修补双方关系。然而,至今未有一个由国家政府间成立、专门以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组织。按公约将成立的国际调解院,补充了现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一块短板,提供了一个新的国际法治公共产品,是推进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里程碑。
中华文化一向崇尚“以和为贵”,追求“天下大同”。公约是中方与近20个立场相近国家共同努力完成谈判的成果。国家在当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充分体现了中国维护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原则以及促进世界友好和平的担当和决心。这与某些传统大国为一己私利,背弃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原则、制造和挑拨争端、威胁和平,形成鲜明强烈对比。国际调解院的成立,体现了中国与各国共建合作共赢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理念。
公约缔约国一致同意将国际调解院总部设在香港。除了有机会发挥香港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服务方面的传统优势,和获得提供这类服务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外,更重要是将提升香港的国际地位和知名度,相信也能产生磁石效应,吸引各方人士来港参与各式各样活动。香港需用好作为国际调解院总部所在地的优势,打造国际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一国两制”下的制度优势,配合上述国家重要策略。
公约签署后,各缔约国将商议国际调解院未来运作的细节,中方亦已表示欢迎更多国家参与。国际调解院总部有望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投入运作。
总而言之,作为在“一国两制”下国际社会一分子,在国家大力支持下,香港必将竭尽所能,不负各公约成员国的重托,为构建一个和平正义的世界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