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2025年广东省民法典宣传月主场活动暨“法治益企行”政企对话会在佛山中央法务区举行。围绕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专家代表们各抒己见,有法律专家通过分享自己受理的案件,赞叹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制度规则衔接过程中“起到很好的桥梁作用”,还有工程建设领域专家建议,“可以在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去推进湾区标准”。
活动现场。
“推进新兴领域湾区标准”
今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28日,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广东省普法办主任陈旭东出席民法典宣传月主场活动,并与企业代表交流座谈,解答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法治问题。
政企代表和专家学者分享了法治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有效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经验做法。
前海香港商会工程建设专委会主任钟营指出,香港和内地在工程建设领域各具特点和差异,“我们可以发挥香港的专业优势,将国际一流的工程管理经验、企业规则和科技更好地一起来通过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促进在大湾区建筑业的协同高质量发展。”
他举例,“工程建设领域不可避免有纠纷和争异,在香港因为诉讼成本相对较高,业界更愿意通过更多元的形式化解矛盾,这个是我们可以去借鉴的。”
粤港澳大湾区工程建设领域应该如何进行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他建议,可以在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去推进湾区标准,比如绿色低碳建筑标准,“推进重点领域标准的互认和统一,对于推进湾区内‘联通贯通融通’、促进大湾区与世界互联互通、推动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实践意义”。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发挥桥梁作用”
围绕“从粤港澳大湾区三地法律差异谈企业区际发展的法律路径与挑战”这个主题,广东省律师协会国际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闪涛分享了身边的一个民商事案件。
一位当事人在一审结束后到二审上诉期间,他在香港以个人名义宣告破产。根据香港的破产法规定,该当事人的破产管理人全权代表其履行职责,他聘请律师闪涛去受理这个案子。
“幸好我们现在有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闪涛建议该当事人的破产管理人另外再聘请一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法官可以在法庭上和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交流,比如香港个人破产制度下的破产管理人权限如何?这个案子发生在香港会怎么处理?”
“以往没有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则是由律师拿着书面的法律意见书呈递给法官,让其了解相关制度。”闪涛认为,“在制度规则衔接过程中,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起到很好的桥梁作用。”
活动现场,民法典问答“纸飞机大赛”、矿产资源开发答题“冒险大转盘”、“法治林业·绿美广东”主题涉林业法条宣介、禁毒科普知识问答……来自省、市、区普法责任单位设置民法典普法宣传摊位40多个,吸引了大批市民热情参与。
采写:南都记者 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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