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
从4个方面提出15条新政
新政自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具体政策是哪些呢?
一起了解!
主要内容
政策聚焦财政政策支持、税收金融支持、创业支持体系、创业服务保障四大方面,提出15条具体举措。
图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01
强化财政政策支持
加大创业信贷支持力度
1.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2.小微企业申请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
3.对在川创业3年内符合条件的18-40岁青年,提供3-10万元免利息、免担保、免抵押创业启动资金贷款。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贴息,超过国家规定额度部分贴息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分担。
5.鼓励经办银行对贷款到期时继续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给予无还本续贷支持。
优化担保基金运作模式
1.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实现市(州)统筹并建立动态补充机制。
2.探索推广“政银担”合作新模式,财政通过补贴等予以支持。
优化创业补贴政策
1.创业补贴覆盖对象扩大
扩大至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实施分段补贴方法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补贴5000元
正常运营18个月以上的,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再给予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02
加强税收金融支持
落实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
1.针对人群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
2.具体措施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实施企业扩岗税收减免政策
1.针对企业类型
招用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有就业创业或就业失业登记凭证的人员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约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2.具体措施
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发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1.鼓励商业银行设立金融助企专项贷款,对不裁员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5.5%的企业给予适当优惠。
2.鼓励商业银行创新开发支持企业更新的信贷产品。
引导基金支持创业
1.加大政府投资基金对创业项目和就业带动力强的项目支持。
2.支持通过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
3.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创业扶持基金,吸引更多资本为创业者提供服务。
03
健全创业支持体系
加大创业培训力度
1.扩大创业覆盖对象到全部有创业需求的劳动者,实施差异化创业培训补贴。
2.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紧贴“15+N”重点产业链和新兴产业需求,开发特色创业培训项目。
3.挖掘就业潜力,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创业培训,支持小规模经济实体。
4.支持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发挥有事,参与创业培训项目的开发和实施。
支持返乡入乡创业
1.鼓励重点人群返乡入乡创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2.鼓励各地对返乡入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按规定给予补贴。
支持创业企业人才引育
1.将创业企业人才需求纳入地方引才工作范围,在职称申报、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2.支持企业人才申报国家相关人才计划,对入选人才进行政策支持。
3.支持海外留学人才来川创新创业,对通过评审的海外留学回国人才创办企业按分类给予每户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
加强创业师资服务建设
1.整合各行业、各领域创业师资资源,吸纳成功企业家、投资人、创业培训师等但仍创业导师,丰富创业师资库。
2.举办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健全激励机制。
3.支持地方创立创业指导师工作室。
04
优化创业服务保障
搭建创业资源对接平台
1.办好系列创新创业赛事
2.对获得国家级大赛奖项并在川发展6个月及以上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的创业项目落地补贴。
3.推出创业“一件事”服务场景,提高办事效率。
加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
1.加强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建设
2.鼓励各地盘活闲置资产,采取免场地租金等优惠活动吸引创业项目入驻。
3.按规定支持新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
加大对创业失败人员帮扶
1.鼓励保险机构对创业领域商业保险的开发。
2.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3.对创业失败人员进行登记,提供就业服务,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就业援助,纳入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
4.引导因创业失败产生失信信息的主体开展信用修复。
营造鼓励创业社会氛围
1.鼓励媒体平台开设创业专题。
2.激励表扬产业带动效果明显的创业者。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