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潮州市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下称《条例》)。《条例》自5月21日起正式施行,共分为7章,包括总则、产业扶持、生产加工、质量管控、品牌建设、法律责任、附则共40条,以多维度多举措护航潮州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这也是广东省首部茶产业地方性法规。
陈锴进 摄
在产业扶持方面,《条例》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茶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做好茶产业基础性研究投入、健全茶树种质资源库、设立茶叶技术推广机构、建立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机制等茶产业发展服务保障工作。
同时指出,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健全茶产业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支持茶产业专业人员的培养、引进和服务;鼓励培育茶叶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鼓励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建设区域性茶叶交易市场和交易平台。支持和鼓励茶叶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发展茶企牵头、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式促进产业融合。
做好宣传推广也是产业扶持的重要举措。《条例》指出,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茶产业发展需要,利用国际茶日、农民丰收节等重大节庆,举办茶文化宣传交流和茶产业展示展销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明确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创新适合茶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陈柔燕 摄
实际上,单丛茶“小作坊”式的生产经营普遍存在,这也是制约潮州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条例》对生产加工作出更加明确细致的规定。如要求茶鲜叶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当建立茶鲜叶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茶树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茶鲜叶的采摘日期。茶鲜叶生产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变造茶鲜叶生产记录。
在茶叶的质量管控方面,《条例》进一步厘清了茶叶生产经营主体、销售者、县(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各方的责任。
另外,品牌建设也成为《条例》关注的重点。其中明确指出,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鼓励茶叶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使用“凤凰单丛(枞)茶”“岭头单丛茶”“凤凰单丛”“潮州单丛茶”等国家地理标志主管部门批准、注册、登记的地理标志,支持做强做优知名子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
据了解,近年来,潮州茶产业已成蓬勃发展之势,单丛茶产量稳步上升。2024年,潮州全市茶叶实有面积28.09万亩,茶叶产量3.62万吨,实现产值88.97亿元。
以法治护航茶产业发展,潮州已有探索。2023年10月施行的《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让凤凰山上1.5万多株古茶树得到保护。
为把潮州茶产业的“茗”片擦得更亮。2024年1月30日,《潮州市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正式列入潮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由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以及茶叶主产区镇人大组成专班,负责条例的起草工作。
南方+记者 陈柔燕
【作者】 陈柔燕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