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经开区法院的调解室内,随着张某在调解协议上签下名字,这起因200元扣罚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终于在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圆满画上句号,这背后离不开法院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彰显了司法公正与温度。
张某是某密封件公司员工,2024年6月,公司因经营需要临时调度张某去仓库帮忙,但她拒不服从公司调度,被公司扣罚200元。尽管金额不大,但张某坚持认为扣罚不公,决定为自己讨一个说法的她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书面认错。仲裁败诉后,张某仍不甘心,带着厚厚的材料来到武汉经开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当天,为尽快化解矛盾,公司代理律师表示愿意自己支出200元给张某,但张某严词拒绝:“我要的不是这200元钱,我要讨回公道”。最终,一审法院认定张某拒不服从公司调度的行为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处罚程序合法且出发尺度未超过必要限度,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面对此情形,张某仍执着于为自己争口气,在仲裁和一审均未得到支持下,张某决定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提起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的诉讼。
2个月后,张某另被单位扣罚200元并再次不服仲裁诉至武汉经开法院,情绪激动的她扬言还会继续和单位打一场解除合同的赔偿金纠纷。一审法院承办法官了解到前一案件已上诉至二审法院,且二审法官已经主持调解,为积极缓和双方矛盾,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对所有纠纷形成整体调解方案,与前案二审法院合力化解双方矛盾。在第二起案件庭审中,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和支付的赔偿款项迅速达成一致意见。
鉴于张某对公司“认错”这一行为存在较强的执念,一审法院立即联系二审法官希望对前案形成联动,二审法官了解后迅速对第一个扣罚200元案件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考虑本案事实简单清楚,案件标的小,争议分歧不大等因素,仅仅因为一方赌气而一再上诉势必增加当事人诉累,一审承办法官本着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宗旨,继续向张某释法明理,并认真细致的进行判后答疑,让张某充分了解和认可法院的判决理由和依据,解开心结。张某在得知二审维持判决后终于认识到情与法的界限,主动要求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第二个案件达成一揽子协议。案件审结后,张某感慨道:“两级法院法官的认真负责让我真正相信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这起案件虽小,却体现了人民法院“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在两级法院的通力配合下,通过调判结合、联动化解,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展现了司法为民的深厚情怀。(赵焱 胡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