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保险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新任务、新要求,近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制定《推进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执行,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若干政策》明确了发展任务及目标,提出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为基本原则,以“扩面、增品、提标”为主线,构建1个总体政策框架和6个具体实施方案的“1+6”制度体系,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承保理赔,到2030年形成以中央政策性险种为主体全面覆盖重要农产品,以省以下特色险和商业险为辅助全面覆盖特色农产品,叠加“农业保险+”系列金融产品的“一主两辅一叠加”农业保险新发展格局,力争实现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投保覆盖率达到70%,农业保险深度密度分别达到1%和500元/人的目标。
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方面,从稳步发展大宗农产品保险、着力发展特色险、创新发展商业险、全面开展天然橡胶综合保险、鼓励开展“农业保险+”五方面提出措施,明确全面落实水稻、小麦、玉米三大主粮作物及天然橡胶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优化完善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综合奖补机制、构建财政补贴险种叠加商业险的农业保险保障模式等具体要求。其中,围绕高原特色农业“1+10+3”重点产业,提出按照省级险种与市县险种协同发展的模式,优化完善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综合奖补机制,强化对中药材产业政策支撑,支持推动发展“一县一业”“绿色云品”“十大云药”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物化成本险、完全成本险、价格险、收入险、价格指数险等,促进农业保险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同时,鼓励开展“农业保险+”,积极推广“订单农业+保险+担保+信贷”等业务模式,形成“政银保担”紧密合作、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本链政策链多链协同的农村金融服务新机制,探索开展森林碳汇金融、保险等,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投入“三农”领域。鼓励农业保险机构对接省融信服平台,推送相关融资需求,运用农业保险数据评级、保单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等方式增信,支持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信用贷款。
健全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方面,从建设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应对农业保险大灾风险、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建设农业保险管理平台、科学厘定农业保险费率、落实农业保险科技赋能六方面提出措施,明确建立定损理赔协调机制、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完善补贴险种理赔机制和标准、加快全省农业保险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等具体要求。值得关注的是,应对农业保险大灾风险方面,省级保险机构建立农业大灾快速理赔响应体系,在重大灾害等特殊时期开通触发即赔、小额案件速赔、大额案件快赔等绿色通道;落实农业保险再保险和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对于因自然灾害或动物疫情导致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总体简单赔付率超过150%、通过再保险和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弥补后仍超过100%的保险机构,给予一定补偿,增强保险机构应对农业大灾风险的能力。
为强化农业保险监督管理,从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绩效评价、加强风险防范三方面提出措施,明确建立保险经办机构承保理赔日常监管制度、健全农业保险绩效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等具体要求。(云南网 记者杨抒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