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济南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济南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意见》提到,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确定录取分数最低要求。自2026年起,在普通高中学校试点综合评价招生。
全市推荐生试点学校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中,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招生计划的60%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指标生计划、统一招生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其中,自主招生计划含推荐生、直升生(贯通培养)、特长生(含特色招生)等。为深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自2026年起,在普通高中学校试点综合评价招生,具体办法另文公布。
认真落实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确保全市推荐生试点学校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中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招生计划的60%。为方便学生走读,经学校申请,非寄宿制市属普通高中学校在确保分配至初中学校的指标生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高中学校地理位置对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数额进行定向调整。
民办普通高中须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范围内确定招生计划,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推荐生试点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占比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
普通高中生源范围由市教育局审批。原则上,市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各区县所属普通高中主要面向本区域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
2025年推荐生试点学校招收推荐生的范围和人数原则上与2024年保持不变
2025年推荐生试点学校招收推荐生的范围和人数原则上与2024年保持不变。报考推荐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必须是初中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须达到A级;原则上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A级;信息科技、综合实验操作、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均须达到“合格”。具备上述条件的均可根据考生本人意愿,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并经初中学校两名毕业年级任课教师联名推荐,学校审查同意。
经市教育局批准实施贯通培养的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按照其培养方案从附属初中(或集团内部初中)招收一定比例的学生。市属普通高中直升生(贯通培养)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各区县所属普通高中直升生(贯通培养)方案经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各学校须将直升生(贯通培养)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从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招收一定数量的艺体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详见《2025年济南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工作方案》。为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作用,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及学校特色发展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特色招生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局审批,招生方案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报考特长生(含特色招生)的考生原则上应具备报考普通高中的条件,且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D级(含)以上等级,信息科技、综合实验操作、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均须达到“合格”;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招生学校按照已公布的录取要求对取得特长生(含特色招生)测试合格证的考生择优录取。
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确定录取分数最低要求
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采用“分数+等级”的录取办法。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在达到报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学科具体等级等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考生中考分数评价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D级(含)以上等级,信息科技、综合实验操作、艺术(含音乐、美术等,下同)、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下同)均须达到“合格”。其中,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分数评价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以下简称“中考分数评价成绩”),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指导线(含)以上;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中考分数评价成绩须达到所报考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最低要求。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确定录取分数最低要求,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中学校依据学生中考分数评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等级及志愿填报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结合招生学校具体等级要求,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符合指标生资格录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信息科技、综合实验操作、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均须达到“合格”,且中考分数评价成绩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指导线(含)以上。
录取时,按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生分配方案择优录取。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纳入统一招生计划使用。
志愿填报分为三个时段,考生最多有三次志愿填报机会
《意见》提到,在志愿填报方面,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采用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采取“先考试后报志愿”的办法。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代码、招生范围可通过平台或《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导手册》查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志愿填报依据录取进程分为三个时段,考生最多有三次志愿填报机会。第一次志愿填报时,可填报提前录取志愿(“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或其他职业学校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的只能填报一个指标生志愿。第二次志愿填报时,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或其他职业学校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实施“平行志愿”填报办法,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普通高中志愿,学校之间可兼报。第三次志愿填报为普通高中调剂志愿或其他职业学校志愿。各类学校志愿填报时间及填报办法详见《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导手册》。
普通高中要严格落实“零择班”要求,新生分班须实行电脑派位,混合编班。
来源: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赵世彩
编辑:岳红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