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5-040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25年2月22日被受理。
公司聘请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律师事务所。本次变更前,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为叶长城、罗寻,现变更为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叶长城、洪英。变更原因为:原签字律师罗寻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律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签字律师变更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5-039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
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1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后,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同时根据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一季度报告对申请文件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