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4月29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湖北宜化提问:请问根据深交所规定,净利润增减幅在50%以上需要在4月15号前进行预告,为什么没有发。而且在季末拉升股价,大股东全部卖出,是否提前知道消息。
公司回答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半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达到有关标准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告。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一季报进行了审议和披露。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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