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吴铎思 实习生 郭美琳
4月16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记者会上获悉,5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修订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将陆续施行。四部法规聚焦数字经济发展、农业基础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以法治手段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条例》作为自治区首部数据领域基础性法规,共8章64条,统筹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与数字化改造,规范公共数据归集共享、要素流通及跨境流动,强化数据安全分类分级保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铭表示,数据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型生产要素,该条例将为数字新疆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助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相融合。
针对农田水利管理职责不清、工程维护薄弱等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规范水利规划、建设及运行维护机制,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鼓励智慧水利技术应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新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迈上新台阶。该条例通过明确保护责任、规范传承机制,推动玛纳斯史诗的活态传承,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
修订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构建“分级预防+专门教育”体系,明确不良行为干预、严重不良行为矫治等措施,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保障接受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受教育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立法处处长刘璨强调,新修订的法规强化家庭、学校、网络平台责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矫治帮扶,旨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全链条预防格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董晔林表示,四部法规的出台是落实依法治疆的重要举措,既回应发展需求,又彰显文化自信与民生关怀。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