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省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十三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省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据悉,今年,我省突出立法重点,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黑龙江全面振兴。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预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条例草案;开展食品安全条例草案调查研究工作。
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条例草案;预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促进条例草案;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草案、税收保障条例草案调查研究工作。
在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构建具有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标准化条例草案;预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调查研究工作。
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实践地方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河道管理条例草案;预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森林管理条例草案、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调查研究工作。
在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消防条例草案;预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反恐怖主义条例草案、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草案、民航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调查研究工作。
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档案管理条例草案;预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开展统计管理条例草案、机关运行保障条例草案调查研究工作。
《省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及起草责任单位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45件)
(一)年内提请审议项目(8件)
1.黑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制定,省发展改革委、省粮储局、省农业农村厅起草)
2.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制定,省生态环境厅起草)
3.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制定,省知识产权局起草)
4.黑龙江省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条例(制定,省商务厅起草)
5.黑龙江省标准化条例(制定,省市场监管局起草)
6.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重新制定,省水利厅起草)
7.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修改,省档案局起草)
8.黑龙江省消防条例(修改,省消防救援总队起草)
按照清理工作安排和有关改革任务推进要求,适时提报需要修改、废止的有关地方性法规。
(二)预备项目(15件)
1.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制定,省测绘地信局起草)
2.黑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制定,省文化和旅游厅起草)
3.黑龙江省电力条例(制定,省发展改革委起草)
4.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省生态环境厅起草)
5.黑龙江省慈善条例(制定,省民政厅起草)
6.黑龙江省质量促进条例(制定,省市场监管局起草)
7.黑龙江省反恐怖主义条例(制定,省公安厅起草)
8.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改,省科技厅起草)
9.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修改,省教育厅起草)
10.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修改,省林草局起草)
11.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修改,省林草局起草)
12.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改,省林草局起草)
13.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条例(修改,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起草)
14.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改,省气象局起草)
15.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例(修改,省教育厅起草)
(三)调研项目(22件)
1.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制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
2.黑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制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
3.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制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
4.黑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制定,黑龙江海事局起草)
5.黑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制定,省国资委起草)
6.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制定,省应急管理厅起草)
7.黑龙江省统计管理条例(制定,省统计局起草)
8.黑龙江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制定,省文化和旅游厅起草)
9.黑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制定,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
10.黑龙江省民航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省交通运输厅起草)
11.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办法(制定,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起草)
12.黑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制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
13.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修改,省中医药局起草)
14.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
15.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改,省科技厅起草)
16.黑龙江省公路条例(修改,省交通运输厅起草)
17.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修改,省交通运输厅起草)
18.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修改,省交通运输厅起草)
19.黑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修改,省卫生健康委起草)
20.黑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改,省市场监管局起草)
21.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修改,省市场监管局起草)
22.黑龙江省税收保障条例(修改,省税务局起草)
二、省政府规章项目(2件)
(一)年内提请审议项目
按照清理工作安排和有关改革任务推进要求,适时制定、修改、废止有关省政府规章。
(二)调研项目(2件)
1.黑龙江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制定,省地震局起草)
2.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修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