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 车美静 蔡 壮)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法庭联合一拉溪镇司法所在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既高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又节约了诉讼成本,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14年初,被告明某因种植土地缺少资金,便向自己的朋友李某借款7万元,并出具借据,约定年利息15%,但直到2017年,明某仍未还款,经原告李某多次讨要后,在2018年1月,明某重新出具借据,载明本金加利息共计10万元整,但明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岔路河法庭受理案件后,王志刚法官认真了解案情,考虑到春耕在即,如果诉讼处理时间过长,则会影响春耕备播。于是他邀请一拉溪镇司法所同志一同前往李某的家中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王志刚秉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从法、理、情不同的角度向双方进行思想疏导和释法析理。李某在他们的耐心劝解下,考虑到明某的家庭情况,便要求明某只偿还7万元本金即可,自愿放弃利息,但明某表示一时间拿不出这么多钱,提出可以用土地租金抵顶欠款,李某同意了该解决意见。最终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明某的15亩土地,以每亩700元的价格租用给李某直至欠款还清时止,若出现土地变动,则明某立即偿还剩余本金。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案件也了画上圆满的句号。
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小案”“小事”,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美好期待和向往。下一步,永吉法院将继续优化司法服务,履行司法职责,深化“庭所共建”与“诉调对接”,以联动联调为抓手,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及联动化解工作,发挥1+1>2的协同效应,合力将纠纷化解在诉前,推动区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编辑: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