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在建房屋质量业主预看房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将选取燕湖壹品4#、5#、6#楼作为业主预看房试点项目,探索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业主预看房制度的推广经验。
业主预看房制度是指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后及质量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业主查看房屋工程质量,并对业主提的质量问题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整改,提高新建住宅工程品质的一项监督制度。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和清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精神,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有效解决房屋质量多发问题,加强清远新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新建住宅工程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质量安全责任,提升人民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预看房的对象是业主,即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手续的购房者。预看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防水工程施工情况;主要建筑材料使用情况;墙体节能保温施工质量情况;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地下室工程施工质量情况;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对精装修适用)。
《通知》明确了业主预看房活动实施的具体细节,包括制定活动方案,提前通知及公示要求、现场实地查验、质量问题整改等。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各方梳理业主预看房现场查看的质量问题,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安排责任单位对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及时将整改查验结果告知业主。
《通知》还要求建设单位作为业主预看房活动的组织实施者,应按要求做好活动中的安全等工作;依据自身接待能力、保障能力及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抓好问题整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做好配合工作。
南方+记者 黄剑琴
【作者】 黄剑琴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